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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基建)处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卫生所电子票据系统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3-08 09:08 更新时间:2024-03-08 09:08 浏览: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满足我院后勤(基建)处卫生所发展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卫生所电子票据系统项目,预算为7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采购理由:

四川省财政厅2018年9月3日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全面实施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就全川的票据改革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及实施方案,构建统一的应用、管理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票据无纸化管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和《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19〕2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宣传渠道,加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推送、自助打印等服务,方便群众快捷获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要求,全省统一使用由财政部开发并由财政厅部署安装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为满足财政电子票据的统一管理要求,我院卫生所票据系统需要与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系统实时交换数据库才能正常工作,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院卫生所使用的票据系统必须与四川省财政厅使用同一公司软件。四川省财政厅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项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成交供应商建设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并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

综上所述,本次电子发票系统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技术实现以及售后服务。

项目名称:后勤(基建)处卫生所电子票据系统

拟定供应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明德楼602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25820

采购单位监督部门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80819

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国资)处明德楼702室